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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双创”工作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关于“双创”工作的探索实践

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作者: 时间:2016/4/19 15:45:25 浏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下发后,东方电气集团及时认真组织了学习贯彻和落实。当前,东方电气正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党中央、国务院的两个重要文件为我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现根据会议安排,围绕我集团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及所开展的“双创”工作有关探索实践情况向大会交流汇报如下。


一、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拓展协同创新体系


东方电气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之一,近年来,依托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获得了长足发展,率先在行业内形成了水电、火电、核电、气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六电并举”的产品格局。


为了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东方电气集团于2007年底成立中央研究院,构建了集团的创新平台。


经过多年的建设,东方电气中央研究院已发展成为拥有300余名员工、4个研究所、2个管理部门、1个研究中心,即“四所两部一中心”的集团直属研发机构,建成了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学术水平高的研发队伍,逐步完善并打造了集团内高层次的创新平台。中央研究院一方面紧密围绕主业,积极主动加强和集团内企业开展联合创新,推动主业技术进步、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紧跟世界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发展方向,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中央研究院在智能制造、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技术突破,部分新技术新产品已进入孵化期,即将投放市场。


在完善内部创新体系的同时,中央研究院还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搭建高层次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了产学研合作,初步构建了“以我为主、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十二五”期间,以中央研究院为依托,在集团层面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并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浙江大学共同创建“煤炭资源化利用发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加入麻省理工学院产业联盟计划及美国未来可再生电能输送与管理系统中心等创新协同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了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夯实了集团创新创业的平台,拓展了协同创新发展体系。


二、打造创业孵化平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为了孵化中央研究院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东方电气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要求后,经过多次研讨并学习借鉴国内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经验后最终确定,以建立科技产业公司的形式来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结合我集团科技成果产品特点,科技产业公司以新技术新产品的种类组建,不同类型的技术和产品组建不同的科技产业公司。目前,已有两个科技产业公司启动并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分别为东方电气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方电气成都清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将东方电气中央研究院智能装备与控制技术研究所的研发成果进行孵化和产业化,包括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核环境机器人系统、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等。东方电气成都清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将东方电气中央研究院能量转换中心的研发成果进行孵化和产业化,包括燃料电池、钒液电池、测试平台等。


以上两公司均为轻资产型技术孵化公司,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市场经营,技术支撑均以中央研究院为主。组建初期为东方电气集团一人独资,后续有关科技创新人员激励机制和推进实施步骤已同步进行了规划和安排。


三、建设一流创新创业技术平台,支撑科技产业发展


中央研究院现有十多个功能完善、设施优良的实(试)验室,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在内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形成了创新创业强有力的技术平台,可以为科技产业公司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根据集团公司创新创业规划安排,在两家公司成功运转的基础上,东方电气将以中央研究院的技术为基础,主要通过成立一大批小型公司的方式,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投放市场,让更多的科研人员随着新技术新产品走向市场,在不断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同时,促进集团新产业发展,推动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丰富创新创业活动


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氛围,增强创新活力,东方电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有关活动。一是成立技术创新奖励基金,每两年举办一次科技创新大会,对技术创新贡献突出的个人和团队予以重奖。现已举办四届,共有9位个人、17个团队受到隆重表彰。二是每年评选一次集团内的科技进步奖,对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进行奖励。三是设立专利奖,鼓励科研工作者勇于创新。四是每年举办“讲比活动”和金桥工程,营造创新氛围。


五、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两个科技产业公司能否成功将中央研究院的新技术新产品孵化成功,其运行体制机制是关键。东方电气经过反复论证,提出了以下运行机制。


中央研究院向两公司转让技术和产品时,需要签订技术转让和许可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两公司需要中央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时,需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


为充分调动中央研究院科研工作者创新创业激情,东方电气设计了以下激励措施:


东方电气以科技产业公司年度利润和交纳的技术许可费、技术转让费、委托费等费用为计算依据,计算相关科研人员的奖励金额,其中一部分当期奖励,另一部分用于长期奖励。在达到一定条件后,东方电气将该长期奖励以股权形式转让给获奖员工,并将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科技产业公司经营时间越长、企业效益越好,则中央研究院相关科研骨干人员所获得的将励就会越高。


公司运行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引入风投基金或其他社会资本,扩大企业规模。也可将公司出售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