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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政策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资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12/5/9 11:12:03 浏览:

直党宣〔2012〕7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批准的宣传方案和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定于近期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重要意义。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下简称“两个毫不动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方针,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国资委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深入开展“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坚定推进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的信心,落实2012年央企改革发展“一抓两保三突出”和国资监管“一个基调、两个提升、三个作用”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核心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推进央企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内容,做好学习贯彻和宣传工作。当前,学习“两个毫不动摇”方针,重点是学习《宪法》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张德江副总理和王勇主任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以及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新华社《国家脊梁、负重致远——中央企业十一五改革发展纪实》和《中流击水、砥砺前行——“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纪实》、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刊发的社论和评论文章。


要在学习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集中体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保证。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骨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必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坚持“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完善体制机制,继续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控制力进一步增强,一大批富有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推动力量,成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的生力军和促进就业的主渠道,营造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力争学习取得实效。委领导对“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中心组学习等不同形式,深入开展“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专题学习活动。国资委网站已经开设“两个毫不动摇”——国有企业发展专题报道专栏,各单位可以从网站下载学习资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一)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自学的基础上,安排专题学习研讨,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切实增强在本职岗位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为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事业努力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机关各厅局局长、党支部书记,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走在前、作表率。要针对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加强引导,解疑释惑。


(三)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将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宣传直属机关各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单位要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各单位要通过局域网、简报、宣传专栏、内部报刊杂志等载体,大力宣传“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营造氛围,增强效果。


各单位开展“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专题教育活动的情况请报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将及时在全委进行展示并汇总报委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