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国资国企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创新 > 市场观察
市场观察

中石化:海外风险防控,人才是关键

来源:中国经贸 作者:杜江波 时间:2012/1/16 17:10:06 浏览:

中国石化境外的实业和商贸业务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上游的油气投资、境外的石油石化投资以及境外的原油和成品油贸易。到境外去获取油气资源,是中国石化“走出去”和国际化资源战略的一个核心任务,这个其实也是国家的能源战略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目前,中石化在海外的原油贸易总量接近两亿吨,成品油的贸易总量是两千万吨,境外的原油贸易和采购担负着中国石化正常的生产,以及中国石化的原油商业储备和资源供应的重要使命。因为中石化原油加工能力已经突破了2.2亿吨,但是中国石化目前国内的原油生产能力只有4200万吨,其余的全部需要进口。所以中石化的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了75%,所以国际原油市场的风吹草动,对其生产经营都有致命的影响。


在实施国际化战略中,中石化确实已经深刻感受到复杂多变的法律风险。作为到海外去找资源的企业,会遇到各种风险,如委内瑞拉的南美国家的国有化问题,利比亚的战争问题,巴西的劳工问题,以及中石化的九名员工被埃塞俄比亚暴徒袭击死亡的风险。


除了自然灾害、市场经营、社会文化等风险因素以外,战争、政治外交风险是产生法律风险的最大风险来源。中国石化在境外的油气投资、工程和贸易由于受到地缘政治、大国冲突、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国有化政策、恐怖主义等多重因素交织的影响。在伊朗、利比亚、阿尔巴尼亚、叙利亚、也门、尼日利亚中石化的项目和业务和中石化原油国际运输和物流路线均受到军事、政治、外交风险的影响。由此带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担保等等都会受到一些干扰,比如当前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联合国、欧盟和美国对伊朗的核气化能源领域的制裁,对中石化在伊朗的项目产生了全方位的直接影响。美国政府以及美国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对中石化在法律上设置一些带有法律悖论式的陷阱。


法律环境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也给会带来巨大问题。中国石化目前在境外的业务横跨英美、大陆和伊斯兰三大法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其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个全球性的法律风险,带来法律风险不确定性因素更大。在非洲、中东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的民主国家,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一些宗教国家的法制建设也正处在转型期,而中石化的油气投资和区块又多集中在这些地区,所以,对于中石化而言,法律权利的保障有不确定性,风险隐患也不小。


另外,中石化也面临着对国际经济、贸易法律规则掌握不充分的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从事原油、成品油贸易,由于欧美发达国家掌握的法律规则、标准文本、法律语言等巨大优势,相比而言,中石化是在以小博大,以弱对强,一定程度上也有不少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因素。


因此,中国石化也相应地对境外的法律风险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和防控手段。首先,确立了国际化经营,提出法律要先行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开展多项法律工作防控境外风险工作,“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大海外法律风险的防控。


具体而言,一是建立了境外法律工作机制和体制,目前中石化在海外有25个单位,有240多个驻外机构,其中经营性机构202个。另外,在中东的代表处,美国的代表处派驻了常驻法务代表,主要协调辖区里面的法律工作。


二是制定了中国石化境外法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制度化的规范,对海外法律机构的设立,法律人员配备,法律人员全程参与境外项目,涉外和外派人员法律培训都纳入了制度化管理范围。


三是实行常态化的321人才培养工程。此工程指在在各个法律专业领域培养三百个专家型的引进性法律人才和两百个专业涉外法律人才,所有的法律人员都要求持证上岗。在境外的国际化员工,也要取得所在国的相应的法律资质,才能从事中石化相关的法律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了国别法律环境研究。2010年,中石化已经完成了沙特、伊朗、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新加坡、巴西、加拿大七个国家的法律环境的分析和编纂工作。这个法律环境的编纂工作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是中石化在海外的业务人员、法律人员组织起来,把各自在当地的工作经验、教训、体会、启示进行汇总,然后把这些经验进行分享。


今年,将完成叙利亚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编纂工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把中石化目前在世界上56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环境的研究编纂工作完成。


五是及时跟进和协调处理境外一些重大法律纠纷。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中石化也在海外发生过多起影响比较大、持续时间比较长、耗资比较多的法律纠纷。


六是加强重点热点问题研究,包括去年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以后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关系,包括重点、热点、敏感问题。


七是建设境外所需要的一些标准合同文本库。


八是深化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中石化已经把这些条约会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单一国家的注册等途径,在境外115个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商标是1300多件,目前已经核准五百件,这为中石化在海外的商贸业务创造了前提条件。


九是推进境外法律事务信息化建设。目前通过企业公司IRP系统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把海外的法律管理和合同管理都纳入到信息系统里。


第十是完善了境外法律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


第十一是在海外开始建立和规范一些法律工作机构。


第十二是加强与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取得政府部门的政策和法律的支持。


(杜江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