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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

突破混合所有制改革困境

来源:法人 作者:辛颖 时间:2015/3/13 14:43:59 浏览:

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6家国有企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名单。随后,20多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民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全面的深化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的部署,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任务和新的举措。


其中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重要的举措之一。对于具体的改革方案,各地企业也在探索之中。


最新消息显示,2015年中央将陆续出台一批混合所有制相关的顶层设计方案,以明确和规范改革方向和路径。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正在经历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法务人员共同分享了这一过程中的经验,以及对于接下来深化改革的期待。


国企改革受限僵局


2013年,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航空公司,而他们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如何有效的控制成本。为了降低航油的成本,达美公司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炼油厂,并由此实现了他们降低成本的预期。


然而就是这样公开的秘诀,对于东方航空来说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东方航空集团(下称“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谈起改革中的国有企业仍被缚手缚脚的情况,“国有企业一些领导经常抱怨,称国有企业受到的限制确实不少。比如说在国资委确定了央企的主业之后,主业以外的非主业投资就不能超过10%。这是既有规定,即使此时出现再好的商业机会,也不能违背这一规定。在这方面外资企业就有更大的灵活性。”


据郭俊秀介绍,东航集团的主要业务都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股份”),东航股份也是国内第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东航集团除了客运之外还有一家中国货运航空,中国货运航空在几年前通过与长春航空的整合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其中既包括了中远集团这样的国有企业,也包括了外资股。此外,在航空食品、金融等方面都逐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东航股份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的了。”郭俊秀说到。


美国达美航空是东航集团的竞争对手之一,但是达美的成功之路对于中国的航空公司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途径。


“国内航空用油的价格是固定的”,郭俊秀介绍说,“此时也就出现了问题,在交易之前我们必须进行评估,交易价格也就由评估机构的报告决定。长此以往,国有企业在估价能力方面也就有所欠缺。民营企业可能企业自己就能决定,而我们必需要经过评估机构这一关,没有自主决定权。


郭俊秀还提出,股份制企业在价格调控方面的优势也有所显现,对于已经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来说,资本市场的价格更为透明,“我们不能依赖于中介机构的定价评估,这也是我们要向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学习的一方面。混合所有制下的企业中各个成分的关系要实现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国药集团作为国资委选定的试点单位之一,共参与三项试点工作,包括混合所有制试点、董事会授权、派出纪检组。事实上,早在12年前国药集团就已经开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探索,多年的经验积累以及阶段性的成就也是此次国药集团入选试点企业的原因之一。同时,国药集团也面临着自己的困境。


据国药集团副总经理杨珊华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介绍,目前,国药集团已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比92%,混合所有制资产占比82%。“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部分董事不是出资人,对于董事长也缺乏激励机制与补贴。”这也就对管理层的“吃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杨珊华目前主要负责分管企业的投资并购部分,她认为投资并购业务的发展有赖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与此同时,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又是依靠投资并购实现的,因此推广投资并购也是国药集团的主攻方向之一。


“要想改善管理层权职分离的情况,主要还得依靠民营资本这一方。”杨珊华提出,“我们现在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尤其注意充分发挥民营团队的作用。对于董事会派出的董事没有股份的困境,国药集团针对非上市公司设计了一个岗位激励股。但是,目前的岗位激励股就是按照净资产价格来购买,激励措施的效用还是很有限的。”


国企需要内部吵架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悠久的历史和庞杂的体系使得改革不仅面临很多外部规定的限制,在企业内部也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对于混合所有制理解,中国核建集团总法律顾问李朝晖也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提出,“从微观的个体角度来说,就是将不同的所有制在混合到一个产权单位里面形成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虽然提出了很多年,但是我认为在不同时期的背景下有不同的侧重点。改革开放初期,注重吸引外资,当时大量的外资进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而现在我们强调的更多的是公有与民营资本的混合。”


对于近年来一直在发展的股份制,李朝晖认为,单纯的股份制当中混合不同类型的公有制以及其他主体,并不能叫做混合所有制,只是股份所有制。而现在所谈的是将各种产权形式的主体混合在一起,是产权主体的混合所有制。


杨珊华形象的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比喻为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的“吵架机制”。对于传统的国有企业,支持领导的工作是重要准则之一,同样是国有立场,自然很难“吵架”,更不能不支持领导工作,而混合所有制强调的是深度融合。一个成功的“吵架”机制,不仅能实现有效的讨论,更高层面还可以挣钱。


“在混合之后,民资依然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主导职位,我们只是派出一个兼职的董事长和财务总监,以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即使是对小股东,我们也不会收购其全部的股份,也是考虑到要保留他们民营经济管理团的作用。国企的实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于企业的竞争力。这种模式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杨珊华补充说。


李朝晖也分析到: “核建集团作为一个军工集团,更多的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方面的问题,但这并不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我们企业的重要性。核建集团目前正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探索,而且混合所有制的办公室就设在法律事务部,由我们直接承担操刀的工作。”


国家科工局也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予以鼓励,以推进民营资本进入到国防军工领域。为了实现国防大军梦,需要能够充分调动与整合全社会的资源来建设国防大军。李朝晖认为,在国家的新常态下,国防军工不可能闭门造车只依靠自己的小团队,而是应该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发挥有效的优势来建立国防大军工这样的一个概念。


近期,国资委正在推进国企分类改革,也正体现了国家政策层面对于民营资本进入更多领域的鼓励。在原有的三类改革中,供应类是其中之一,即特殊供应类的和竞争类。李朝晖介绍说,军工企业作为特殊经营类是否可以作为混改单位就处于尴尬之地。而现在的分类只是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特殊功能类和竞争类包含在商业类之中。在一定意义上,在具体的环节上为改革创造了条件。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把需要国家来担当一些责任的公益类的企业进行完全公有经济来持有,其他的都可以和非公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李朝晖说到,这也正是核建集团在做的尝试。


着力升级企业制度


“越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热度渐高,越是需要法律人保持冷静的思考,这样才能剖析出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做到有效防控。”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斌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这样说到。


郭俊秀在多年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外资企业确实有一些值得学习的优势方面,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在他们身上有更充分的体系,尤其值得法务人员予以重视。”


郭俊秀认为,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在主体的设计上、组织架构的设计上,比国有企业更灵活,能够充分的考虑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在风险防范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比如在离岸中心的选择方面,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有更多的经验。


此外,在细节方面,郭俊秀也发现外资企业特别是大型的外资企业在进行合资合作的时候,在协议文本的完备性上、详尽程度上均比国有企业具体。


职业经理人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一环,对企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而这也正是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


杨珊华提出,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要性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如何去落实以及保障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虑。“我本人是在国药集团2004年公开招聘时从市场招聘的。当时国资委的文件提出市场化选聘的待遇可以高于任命制的干部,我还幻想着美梦的实现。然而事实上,当时从市场上招聘的100多人中,没有一个人是真的按照市场化招聘机制进入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如何维持原有任命制干部合同的延续性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去思考。”


郭俊秀也提出,“目前,体制内企业的领导都是通过组织任命的渠道进入的,如何实现市场化的选聘制度,并采用适当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会有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就是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不是谁压制谁,也不是谁取代谁,是共同来改善我们国有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张斌对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三个防范”。


第一个防范一刀切,这当中要有制度创新的意识,法律人应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探索一些新的模式;第二个要防止行政干预,要有自愿的原则,要找好合适的对象。第三个是要防止急于求成,特别是为了完成任务去搞“一夜情”,就像谈恋爱最起码要有一年半载,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


对于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郭俊秀也提出要“全凭自愿”。他认为现在虽然鼓励混合,但真正的目的是要解决、提升国有企业放大功能,提升活力和效率的问题。因此自愿是必不可少的前提。


此外,还要解决不同主体的关注角度不同的问题,主要是从非公有制经济的角度出发。非公有制经济能否控股,这也就涉及到绝对的控股权,即是否能有效保护利益的问题。而国有资产比较担心的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对此,可以通过“三公”以及国有资产评估机制的透明化得意完善,这也关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更有效、更到位。


张斌还对这场改革中法律人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怀有更高期待,“希望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大胆利用现有的一些法律工具防范法律风险,特别要搞一些制度创新。在以往的国有企业改制当中,法律人往往是靠边站的,希望法律人在这一场改革当中担当重任,充分发挥法律人的作用。”